院团字[2018] 4号
一、评选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提高全院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增强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共青团员砺志进取、奋发图强,经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商议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 “优秀团员”评选工作。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评选细则。
二、评选对象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团员
三、评审委员会构成
地探学院学生办公室全体老师
团学组织书记处,主席团全体成员
四、评审工作组
团委组织部
五、评选时间
每年四月
六、评选主要内容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各门课程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表现出色;
5、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类规章制度;
6、能很好地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能在同学之间起表率带头作用
七、奖项设置
设“优秀团员”20名,并授予荣誉证书
八、考评程序
1、学生依据《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评选细则》自评,并向评选工作组呈报《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申请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思想报告一份
2、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材料进行考核,并依评分细则表评定分数。
3、评审工作组进行最后的核定分数以及排名,并统一进行结果公示。
九、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1、学生个人印象分(20分)
2、学生党团活动参与情况(30分)
3、学生思想建设情况(20分)
4、学习成绩及所获荣誉(20分)
5、人际交往,平时表现(10分)
十、工作要求
1、团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团员有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2)评选过程中,有欺骗作弊,收受贿赂行为或其它严重违反评选细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3)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经评审委员会研究认定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的
2、已获得奖项的优秀团员,查出有以上情况之一者,评审委员会可剥夺所获奖项
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