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18] 3号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共青团工作,树立共青团先进典型,完善共青团工作的评价考核,科学评选产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学组织全体学生干部(含各团支部团支书)
三、评审委员会构成
地探学院学生办公室全体老师
团学组织书记处,主席团全体成员
四、评审工作组
团委组织部
五、评选时间
每年四月
六、评选主要内容
1、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团结成员,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并有显著成果,得到大多数同学的认可。
2、在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等活动中起模范作用,成绩优异,主干科目不得出现两科及两科以上不及格(含重修通过)
3、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同时能成功组织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活动,较好地、及时地完成本职内的任务,能积极配合,协调其它部门之间工作,富有创新精神。
4、热爱团的组织。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服从组织分配,踊跃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5、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6、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院系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等方面。
七、奖项设置
设“优秀团干部”15名,并授予荣誉证书
八、考评程序
1、学生干部依据《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干部评选细则》自评,并向评选工作组呈报《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会优秀团干部申请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申请表一份
2、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材料进行考核,并依评分细则表评定分数。
3、评审工作组进行最后的核定分数以及排名,并统一进行结果公示。
九、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1、学生干部印象分(20分)
2、学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30分)
3、学生干部思想建设情况(20分)
4、学习成绩及所获荣誉(20分)
5、人际交往,平时表现(10分)
十、工作要求
1、学生干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学生干部有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2)评选过程中,有欺骗作弊,收受贿赂行为或其它严重违反评选细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3)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经评审委员会研究认定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的
2、已获得奖项的学生干部,查出有以上情况之一者,评审委员会可剥夺所获奖项
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