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组织

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十佳团干部评选细则

日期:2018-03-05 点击数:

院团字[2018] 2

一、评选目的

为大力促进团学组织发展,努力开拓学生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觉悟高、作风正、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经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团学组织内部开展 “十佳团干部”评选工作。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评选细则。


二、评选对象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学组织全体学生干部


三、评审委员会构成

地探学院学生办公室全体老师

团学组织书记处,主席团全体成员


四、评审工作组

团委组织部


五、评选时间

每年四月


六、评选主要内容

1、担任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评价为“优秀”,并且在职期间获得学生老师较多好评,工作业绩突出。

2、在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等活动中起模范作用,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含重修通过),专业排名前二分之一。

3、热心为集体工作,在学业上帮助老师,做老师的好帮手,在班级内担任学生干部,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同时能成功组织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活动,较好地、及时地完成本职内的任务,能积极配合,协调其它部门之间工作,富有创新精神。

5、有教好的管理,交际能力,协调性强,善于管理支部内成员,并且从容稳重,而且在职期间在部门做出一定事迹。

6、工作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自己动手,多干实事,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七、奖项设置

设“十佳团干部”10名,并授予荣誉证书


八、考评程序

1、学生干部依据《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评选细则》自评,并向评选工作组呈报《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十佳团干部申请表》,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思想报告一份

2)工作报告一份

3)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2、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材料进行考核,并依评分细则表评定分数。

3、评审工作组进行最后的核定分数以及排名,并统一进行结果公示。


九、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1、学生干部印象分(20分)

2、学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30分)

3、学生干部思想建设情况(20分)

4、学习成绩及所获荣誉(20分)

5、人际交往,平时表现(10分)

十、工作要求

1、学生干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学生干部有违法、违纪受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2)评选过程中,有欺骗作弊,收受贿赂行为或其它严重违反评选细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3)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经评审委员会研究认定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的


2、已获得奖项的学生干部,查出有以上情况之一者,评审委员会可剥夺所获奖项




                                            共青团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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