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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探学院2021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2-03-03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吉林大学2021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的有关精神,学院将按照学校制定的时间安排开展2021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

一、学院基本情况及工作原则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级本科生是根据学校安排,按照勘查技术与工程类进行大类招生培养的,勘查技术与工程类专业包括地球物理学(理学)、地理信息科学(理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工学)及测绘工程(工学)四个专业,共计招收本科生255人。2021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中,勘查技术与工程类为吉林大学“学院直接考核”转专业类的试点类专业,考核方式采用“学院直接考核”。

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遵从学校“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体工作要求,采用“学院直接考核”方式,选拔一批热爱理工类专业、热爱地学的有志学生。

二、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学校对考核转专业工作的精神及工作部署,确保考核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2021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工作小组

长:曾昭发

员:刘  韩复兴 马国庆 陆继龙 王明常

书:李洪丽

监督小组

长:卜立平

员:宋宏宇 刘菁华 王明常 马国庆

书:于学武

三、转专业比例及报名资格

我院2021级本科生是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勘查技术与工程类进行大类招生培养的,2021级本科生的报名比例及转出比例均按照学校的要求执行,即报名比例为年级人数的50%以内,若报名人数超过年级人数的50%,则按照本年级学生第一学期的学分绩点进行排名来确定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公共选修课、体育课和新生研讨课成绩不列入排名计算,但须考核合格)。转入比例为各专业计划人数的20%以内。“学院直接考核”的面试比例为该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的150%

具体名额及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学生数

报名人数(50%

转入人数(20%

面试

人数

转入要求

勘查技术与工程类

255

128

51

按具体考试或试点申报人数再定。

限高考理工类, 限高考理工类,满足《关于吉林大学2021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优先录取数学、物理成绩较好的学生;要求学生身体健康,能够完成野外实习任务。

四、考核方式及录取办法

在本年度的转专业考核中,学院采用“学院直接考核”形式进行考核,“学院直接考核”以面试形式来考核,面试时间与“学校笔试+学院面试”的面试考核时间同步。

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由面试专家组考察学生的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学生人选。综合成绩由学生的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成绩(占总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占直总成绩的40%)两部分构成。

五、时间安排

1. 2021121516:00前,学院上报《学院专业(类)转出和拟接收计划要求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转专业(类)计划,生成报表,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2. 2021122016:00前,学校在校园网上公布学院各专业(类)接收人数、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3. 2021122412:0020221722:00,符合条件有意愿转专业(类)报名的学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填报相应的转专业(类)信息。过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相关信息。

4. 202211616:00前,学院2021级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完毕,教务处对所有预报名转专业(类)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

5. 202232日起,学院教学秘书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院学生转专业(类)申请预审核结果,于3411:00前在系统上确认并提交。37日前对系统生成审核后的专业排序、学生预报名统计情况下载并公布。

6. 20223415:00前,学院上报和公布试点专业考核实施细则。

7. 20223515:003812:00,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预审核结果,确认相关信息,并打印《转专业(类)审批表》留存。

202231011:00前,将由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盖公章的《转专业(类)审批表》、《学院转专业(类)情况汇总表》及《第一学期专业成绩排名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202231014:00-31120:00,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8. 2022312日,学校组织转专业(类)笔试考试。学生各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将在学生准考证上注明,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学院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具体见学校校内有关通知。

六、其他

1. 参加转专业(类)考核的学生和参与转专业(类)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 经“学院直接考核”转入我院的2021级学生,在院内专业分流时需与院内其他学生一样依照学院分流方案进行分流。

3.本细则中未说明的问题,均按照《关于吉林大学2021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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