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17]179号通知精神,根据《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学生综合测评打分在SAIS系统内进行,包括自评、互评、组评、师评。最终综合测评成绩包括学分加权成绩70分,综合测评29分(自评约2分、互评约2分、组评约14分、师评约11分),净加分1分,共100分。
在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完成了测评工作,产生了综合测评专业排序,按照排序情况,2016级奖学金公示见附件。
吉林大学地探学院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