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专业大类招生是我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从2018年开始实行学院内专业大类(勘查技术与工程类)招生培养。为了加强对各专业学生的培养,现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关于2019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校教字〔2020〕58号)和
《关于2020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校教字〔2021〕43号),
制订我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专门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
工作小组:
组长:曾昭发
成员:刘财、韩复兴、田有、赵玉岩、潘军、杨国东
秘书:徐驰、朱奕先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分流年度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分流专业范围、专业分流计划、时间节点、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相关措施等。
争议处置小组:
组长:卜立平
成员:李洋、马国庆、王明常、刘菁华
秘书:于学武
争议处置小组负责对专业分流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二、专业分流工作原则
1.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的学业成绩,在所属专业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同时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专业优化与适当保护相结合。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结构的学术生态、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4.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三、分流专业范围、人数和资格条件
1.我院2020级本科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为2020年勘查技术与工程类招生计划明确涵盖的各专业(方向),具体为地球物理学、地理信息科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物理)、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化学)、测绘工程。
2.经学校2020级转专业工作后我院2020级现有学生211人,其中预科生9人,由其他学院转入1人。另有参军1人。除参军学生不参加本次学院的专业分流,其他学生均需参加。
3.各专业(方向)最高分流人数不超过2020年度招生办核定各专业招生数占全院招生数的比例乘以转专业后剩余人数,原则上各专业(方向)最低核定分流人数为20人。各专业(方向)分流人数具体拟定为:地球物理学48人、地理信息科学32人、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物理)70人、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化学)20人、测绘工程41人。各专业(方向)计划分流人数含降级生和预科生人数。每个专业可设动态调整人数按照总人数的10%设定。
四、专业分流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结合自身专业兴趣爱好,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申报审批表(见附表)。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生专业分流志愿与成绩相结合,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学生人选。即各专业(方向)申报学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五志愿根据学分绩点分别进行排序,优先录取该专业(方向)第一志愿的学生。若第一志愿申报人数低于该专业(方向)计划分流人数,则再从第二志愿申报学生中择优选择,以此类推,直至该专业(方向)人数达到计划分流人数。
3.学生的成绩是指第一学期的必修课、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大类分流前已经转过专业(类)学生的成绩排名,按其在大类分流前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小数点后四位)。如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则参考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21年5月15日16:00前,上报《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计划》;
2.2021年5月16日16:00前,学院根据学校审批情况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3.2021年5月31日16:00前,学生按要求填报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申报表并提交到学院教学办(地质宫453)。
4.2021年7月16日16:00前,学院完成本单位专业分流工作,确定学生的分流专业,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原则上学生专业分流后,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进行日常管理。
我院原有校级试验班地球物理学专业(李四光试验班)和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物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不再单独设立。这两个专业2020级学生可参加学校和学院安排的“荣誉培养计划”,有关政策以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为准。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5月10日
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计划
根据学校《关于2020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校教字〔2021〕43号)和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学院2020级本科生的专业分流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方向)名称 |
计划分流人数 |
1 |
地球物理学 |
48 |
2 |
地理信息科学 |
32 |
3 |
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物理) |
70 |
4 |
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化学) |
20 |
5 |
测绘工程 |
41 |
总计 |
211 |
总人数、各专业(方向)计划分流人数含降级生和预科生人数。
不含参军人数。(1人参军,2年后回来)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