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材料采购与管理的规定

 

 
随着教学经费来源和实验材料采购渠道的增多,为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课题。为了避免浪费,提高实验经费的利用率,确保实验的顺利开出,推进实验教学改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希望各实验室或实验组参照执行。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实验材料包括:消耗品(如电池、打印纸类、光盘、电源插排等),仪
器配件(如灯泡,电极等)及其它实验室用品(如剪刀,工具等)。
第二条 实验材料由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统一采购(特殊急需情况除外)。
第三条 如遇特殊急需情况,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直接采购。如急需购买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实验材料,需经实验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必要时,应由主管院长批准。
第四条 为不影响实验正常进行,各实验室应将实验材料采购单提前二周交到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实验材料采购单必须有实验室主任的签字。
第五条 各实验室的实验材料只能用于教学,不能挪做它用。实验技术人员应认真负责,加强对实验材料的管理,确保教学用实验材料不流失。
第六条 在实验材料的采购与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节约,避免浪费。
第七条 实验中心要随时了解掌握各实验室的实验材料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管理效果好的实验技术人员,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进行适当批评或处罚。
 
应用地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