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贵重仪器设备的界定
凡是单台件或成套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定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二、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范围
1.实验中心贵重仪器设备首先要保证本科生的实验教学需要,一切都要为教学让路。
2.在保证本科生实验教学使用的基础上,贵重仪器设备也面向研究生开放。为提高使用效率,贵重仪器设备也对科研和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三、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派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2
.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包括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全部技术资料。
3
.贵重仪器设备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的复印件塑封后摆放在仪器旁边,以便随时查阅。
4
.按要求严格填写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5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填写维修记录,妥善保管维修资料。要定期对的性能、技术指标检查。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一般由生产厂家或代理公司负责。
6
.学生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经发给仪器使用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
7
.制订对外测试收费标准,所收费应按学校规定进行统一管理使用。学校返回实验中心部分,按规定其中大部分经费用于补偿仪器运行、消耗、维修费用。
8
.根据《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每学年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考核。并建立效益考核计算机管理档案。
9
.实验中心对设备使用效益和管理进行检查,对利用率低、使用效益差的要按规定进行整改。
10
.对于未按其职责要求,对仪器设备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及配件流失、损坏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擅自拆改设备者;私自出租出借设备者等,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不同赔偿、处罚或追究责任。
 
应用地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6.3.28